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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信网 |
时间:2011-07-29 |
信息来源:人民网 |
甘肃省新闻办召开《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出台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庞波介绍有关情况情况。
大学生就业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如何让做好毕业生就业和人才资源配置一直是当前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之一。甘肃省政府审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制定多项措施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
据悉,《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和14条具体意见,要求把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同时,《意见》有许多新的举措,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大,就业服务更趋完善,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其中有三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一)广开就业渠道,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基层就业。
《意见》在延续以往政策的基础上,鼓励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努力营造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社会环境。一是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应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二是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三是对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除此之外,《意见》还提出一条新政策:企业新招收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在6个月之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这一政策有利于引导企业结合岗位需求对新招用高校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提高人岗匹配效率。
(二)重点引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不仅有利于实现自身就业,还可创造岗位,具有倍增效应,是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效途径。《意见》在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以及办理落户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新的政策。 一是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实行税费减免政策。二是对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型微利企业实行税收减免政策。三是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实行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四是对高校毕业生实行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三)进一步改进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法,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要求做好就业信息统计发布和失业登记工作。对省内各高校就业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建立实名制毕业生就业信息数据库和毕业生就业动态跟踪体系,对毕业生离校后继续进行跟踪调查和服务。二是规范考试选拔工作。整个考试选拔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三是改革择业期管理办法。从2011年应届毕业生派遣开始,取消《择业通知书》制度。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生源地报到注册,进行未就业登记,继续择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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