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今后我市或者外地来铜创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将可以获得创业补贴。记者12月8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高校毕业生个人或合伙创办企业,将被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人2000元,属于我市“零就业”、低保和特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人4000元。
据悉,获得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需同时符合三类条件,即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2008年起创办企业且初始创业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遵守《劳动合同法》,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又能带动其他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所签订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人数,凡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将被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每人2000元;高校毕业生创办科技型企业,根据创业项目科技含量、经济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和专家评估确定资助等级,分A、B、C三级可分别获得资助金额5、3、2万元。此外,进驻我市大学生创业园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另享受大学生创业园优惠政策规定的其他创业补贴。
据悉,市公共就业服务局具体负责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和发放。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补贴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营业执照等证件和材料。申请科技创业项目资助需进行科技项目认定及专家评估确定资助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