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最近业内多方一直在高调期待3G应用的发展,但凡偶尔有个独立的观察者出来给3G泼点冷水就会被业内多方质疑和指责。笔者这些年来一直关注3G与移动互联网(笔者一直认为应该叫连续互联网)产业,对于这个行业的发展也稍稍有些自己的观点,对于当下产业链各方均在狂热追逐移动数据业务的态势稍稍也有些不同的个人意见。不是吗?现在谁还关注语音业务?语音业务的ARPU下滑已成定局,谁还指望能在语音上干出点什么成绩来吗?发展数据业务是弥补语音业务下滑的唯一手段。
其实在移动通信领域,语音业务恰恰有着数据业务无法取代的重要差异化优势,而这个重要优势当下又往往被广大的业内人士所忽略。尤其在移动状态下,语音业务的消费可以和用户其他个人行为同时存在。如:可以边打电话边走路,可以边听新闻边开车,可以边听音乐边运动,可以边听英语边跑步,可以边听小说边散步;但是不可以边上网边走路,不可以边玩游戏边开车,不可以边看视频边运动,不可以边读报纸边跑步。从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个规律,就是数据业务的消费需要用户的眼、耳共用,尤其是眼睛;而语音业务的消费只需要用户使用耳朵;因此,在用户移动状态下,语音业务(语音增值业务)的使用场景的广泛程度将远远大于数据业务。这也是为什么笔者倡导“不要忽视移动听业务”的根本原因所在。即:“听业务”的使用场景较数据业务更为广泛,使用门槛更低,尤其是在用户的移动状态下。
由此而来的第二个问题,就是用户获得信息服务的方便性问题。在纷繁复杂、眼花缭乱的信息爆炸的今天,我们绝不可忽视信息产品最根本、最核心的价值是什么?其实就是帮助用户提高决策的效率!试想,在“找地址”的客户行为中,用户是用手机WAP上网去地图网站上找那个目标地址方便还是打个电话问问熟人更方便呢?很显然,当然是后者!同时用户在移动状态下“不便”使用数据业务时又想获得信息服务怎么办呢?很简单,靠语音信息服务(语音增值业务),如号码百事通、12580等语音搜索服务,多好啊,用户只要动动嘴皮子,一切信息问题都能解决!很简单的道理,在“非娱乐”信息内容服务领域,语音模式下的信息传输效率比数据模式下的信息传输效率要高得多!
手机就是手机,它的核心是移动,移动的核心是便携,便携的核心是小,因此手机的小屏幕就决定了它无法实现用户完美的数据业务(多媒体业务)消费体验,永远无法匹敌PC这样的通用型终端和PSP这样的专用型终端。手机的“离散眼球”用户使用行为特征,就预示着“移动互联网”业务逃脱不了成为“PC互联网”补充的宿命。如果我们把用户的行为分为移动状态、准移动状态(在大的移动过程中相对静止的小环节,如坐地铁/等车)和静止状态三种的话,那么静止状态下用户更偏爱PC互联网业务,准移动状态下用户更偏爱移动互联网(数据)业务,而移动状态下用户更偏爱“移动听业务”。因此,手机的“离散眼球经济”的本质特点决定了移动互联网业务远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无所不能,无所不包,而“移动听业务”却恰恰能弥补这一缺憾。
综上所述,“听业务”在移动状态下有着更为广泛的使用场景,“听业务”在“非娱乐”的信息内容的传递服务中效率更高,“听业务”可以弥补移动互联网业务天然的使用行为短板。因此,我们又怎能忽视“移动听业务”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