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兴通讯(000063.SZ)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银监会”)2011年2月9日印发的银监复[2011]41号文件《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筹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批复》,批准本公司筹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公司须自2011年1月31日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落实拟设财务公司的资本金、人员、营业场所等事项,并完成公司章程、拟办业务的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订工作。筹建完成后,本公司将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中国银监会提交开业申请材料。
公司拟发起并独资成立中兴通讯财务有限公司(暂定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兴通讯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含2000万美元)。
中兴通讯财务公司成立与正式运营后将加强中兴通讯集团的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本集团的运营和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