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文章谈到过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和物连网(Networks of Things)的区别, 目前的许多物联网应用其实大部分都是以“物连网”的形态存在,这是由“物”的“所有权”性质决定的。例如公安系统的消防和安防物联网主要存在于内网(Intranet)和专网(Extranet)中,不可能和环保系统的环境监测“物联网”实现全部互联互通和共享,也不可能在互联网(Internet)上全部向大众公开。
在互联网发展的早期,更确切地说是WWW(World Wide Web)在全世界普及之前,许多“内容”(Contents)也是以“Networks of Documents”(文件网)的形式存在,通过HTTP、FTP、Telnet、Gopher、WAIS等一系列网络协议实现局部共享,最终因为Mosaic/Netscape浏览器的出现才由HTTP协议一统天下。HTTP(HyperText Transmission Protocol), 顾名思义,其目标是实现“文本”的交换, 但WWW的发展和广泛应用目前早已超出了当时的想象。
和现有的互联网应用一样,物联网的应用同样也分B2B、B2C、G2G、G2C等等, 同样也可以通过现有的WebServices、SOA等技术实现在有安全保障条件下的互联互通。例如,前面提到的公安系统的安防摄像头可以局部地、有条件地向环保系统开放,实现局部的互联互通。反之亦然,这是G2G(Government to Government)的物联网,有利于资源整合和共享,再通过G2C向老百姓提供更好的协同服务。云计算和SaaS模式为这种物联网的“借用”或“租用”模式提供了技术基础。
“泛在的网络”其实也就是和物联网等同的普适计算(pervasive Computing或ubiquitous Computing),物联网的应用本身也就是以“云”的方式存在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物联网也是云计算、云服务的一个重要范畴。 云计算的核心就是以虚拟化的方式提供各种服务,SaaS(软件即服务)模式是实现虚拟化服务的关键。在SaaS理念的基础上又出现了PaaS、HaaS、IaaS等理念, 如果把这个理念扩展到物联网,我们可以有TaaS(Thing as a Service)、MaaS(Machine as a Service)、DaaS(Device as a Service)等,上面提到的安防和环保系统的摄像头和污染传感器数据之间的相互借用和面向大众的查询和共享就是TaaS的例子, Google Earth和PowerMeter的MashUp等应用也基本可以算是TaaS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