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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进民退”在传统行业中已经算不上新鲜,但在互联网行业提及这一概念却让人觉得有很多是是非非。在有人拍手叫好,有人充满质疑的一系列声音中,我们可以听出每个人关心的实际上还是“国进民退”背后的现实意义。
网络应该“国”“民”共有
发言人:云南大学副校长、北大经济学院前副院长曹和平
有些产品天生属于自然垄断。所谓的自然垄断,就是搭建单一网络要比多个网络成本低。比如在一栋楼房中,两家公司各安装一条独立的煤气管道,就不可避免地造成资源浪费,那么这栋楼就需要“垄断”,由一家公司提供煤气管道服务。从某种形式上看,国家正是这样的一栋楼,在一些特殊的自然垄断行业,是允许甚至必须采取垄断组织形式的。
那么互联网属不属于自然垄断行业呢?答案是所有的网络资源都应该被纳入自然垄断的范畴之中,比如航空网络、通信网络。这不难理解,建一张网的成本肯定要低于多网。值得注意的是,作为自然垄断行业的是“网”本身,而非网络上的节点。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全国280多个机场,上千条错综复杂的航道组成了一张空运服务网。但垄断的只是空运网络本身,而不包括这些机场——也就是网络节点。
既然互联网天生需要垄断,那么下一个问题是,垄断的主体应该是谁?是国家还是大型民营企业?都不是,我认为应该是国民共有。这个“共”大有来头:平时我们所讲的“公”、“共”有着截然不同的含义。“公”指国家,“共”指全体国民,包含“国”和“民”的成分。由此推演,互联网本身就应该由“国”和“民”共同享有。互联网发展的前十几年,一直是“民”的天下,难觅“国”的踪影。既然互联网理应共有,现在的“国进”并无不妥。
在这样一个国有资本几乎空白的市场中,“进”多少、“退”多少合适?决定权应该交还给市场。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共有资源所获得的超额利润,应当为共有它的每一个个体所共享。不应该简单地用国有还是民有这样一个工具变量来衡量,有时国有合理,有时民有合理。至于“国进”的度是多少,关键要看人们是否可以最大限度地得到垄断资源的超额利润。
“国进民退”在互联网不会大规模发生
发言人:易观国际资深电子商务分析师曹飞
互联网一些细分市场很早就出现了国进民退的苗头,比如电子支付。我们在2008年底的一份电子商务行业分析报告中曾经做过预测:电子支付领域有两个明显的趋势,一是国家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二是国有资本的快速渗透。为什么会得出这样的结论?除了电子支付的基本属性,还有近两年来市场状况的不断变化。本质上看,支付软件实际上是货币金融体系一个新兴的组成部分。金融(银行)领域国资占到多少?保守说也在90%以上,既然本质就是一种金融工具,实现国有化自然也是顺理成章。市场状况方面,2008年以前,电子商务更多地集中在个人消费市场,流通金额总量小,监管和调控的需求没有那么迫切;近一两年来,企业级市场逐渐壮大,很多原本需要在银行完成的资本流通环节,转移到了网络——电子支付上,这就涉及大额资本安全。要知道,企业间货币支付量占到了整个市场的80%~90%,如果这个部分迅速扩容,相关的监管工作却没有跟上的话,一旦发生事故,后果非常严重。所以2009年底银联已经在电子支付方面有了很多动作。典型的一个案例是:北京奥运会官方电子支付软件是首信易——没有用支付宝或者财付通,而是选择了这个具有国资背景的“小家伙”。
目前的状况来看,“国进民退”只会发生在一些个别的细分领域,而不是一种互联网普遍的集体行为。比如支付、网络电视,都是一些需要国家大力监管的行业,同时与国有资本有交集,集中度高。或者不妨把“网上”和“网下”联系起来,你会发现,互联网领域国进民退特征比较明显的市场,也正是传统领域国资强势的市场,比如支付(金融)、电视台。所以说,网络上的国进民退在一些细分领域是大趋势,但整体来看只是小众现象,不会大规模地发生。
网民眼中的“国进民退”
网友“晴川树”:我不关心它是姓“国”还是姓“民”,这个问题不是和讨论姓“社”还是姓“资”一个道理吗?互联网天生具有开放性,国有资本作为经济体进入市场并参与竞争,对整个网络环境而言是件好事。
网友“Sky”:根据我的理解,“国进民退”主要意图还是监管,现在“国进民退”比较集中的行业是网络视频分享、电子支付、电子商务,都是长期自由发展,缺乏管制,且问题多多的领域,“国家队”的进入,除了监管,也可以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
资深网络评论员李岩:“国家队”掌握了国家资源优势和政策背景,势必对民营资本造成打压。如果拿捏失当,对整个产业的发展极为不利。“国进民退”的大背景应该发生在“掌握国家经济命脉”的垄断行业,如矿产、通信、电力等,今天的互联网显然达不到这样的高度。这个行业需要引导监管,而不是政府的直接参与。这一波“进”得正确与否要看政府抱着什么样的心态和目的。我认为更应该出于服务的目的,而非控制。如果是简单去垄断和控制,“进”便毫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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