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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平
几个月前,一个叫腾中重工的四川企业和悍马联系在一起,让腾中重工一夜之间成为媒体的追逐对象,于是,腾中重工出名了。两个星期前,我们还不知道“优朋普乐”是干什么的,但现在只需要0.026秒,你在百度里面就能搜出18600条跟它有关的链接,而在谷歌你会搜出36800条有关链接。这个被冠以“互联网电视侵权第一案”的诉讼虽然刚开始进入诉讼文书送达阶段,但已经让整个行业甚至是普通消费者都知道了“优朋普乐”。
其实在“互联网电视侵权第一案”之前,互联网电视已经成为行业焦点话题。8月14日,广电总局在网站上公布了《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新兴的互联网电视做出了严格规范,要求从事该业务的厂商需具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传播的影视剧也要有相关的公映、发行许可证,并且要取得著作权人的相关授权。8月20 日,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副司长赵波表示:“工信部已把加快数字电视产业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引导支持数字电视一体机、互联网电视的研发生产。”两个部门对互联网电视不同的态度,让很多人陷入迷茫,而优朋普乐的出现,则把以TCL为代表的互联网电视厂商推到了风口浪尖上,整个行业对“互联网电视侵权第一案”的关注,与其说是想知道谁胜算更大,不如说是想看清互联网电视的未来发展方向。不少专注知识产权领域的律师,则等待着典型案例的诞生。
今年3月底开始,TCL、三星、创维、海尔、长虹、海信等中外平板巨头集中推出多款互联网电视,笔者认为,国家相关
部门出台规章制度,是旨在规范市场,而非打压或者限
制行业的发展。“互联网电视侵权第一案”甚至将加速普及互联网电视并直接推动终端销售,因为,更多的普通消费者从这一案件中知道了TCL互联网电视,了解了MiTV互联网电视。
谁才是“互联网电视侵权第一案”的受益者?优朋普乐是,TCL也是,但最大的受益者,其实是整个互联网电视产业。
版权争议声中 互联网电视向前冲
18日,由影视数字发行商优朋乐普(简称优普)引发的中国首例“互联网内容版权”纠纷爆发,21日,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代表TCL、创维、康佳等六大国产彩电厂商,向广电总局递交了关于互联网电视发展的建议书,力挺互联网电视。
互联网电视首遇版权纠纷
8 月17日,一家名为“优朋普乐”的科技公司(下称优普)向北京市相关法院提起诉讼。该公司认为,TCL生产销售的“MiTV互联网电视机”,存在利用互联网作为传输途径,大量向用户传送未经其授权的影视节目,使其代理版权的影视节目在海量用户群内被无授权观看、下载的可能,优普将另外两家企业分别列为第二和第三被告。据悉,这是国内首宗“互联网内容版权”纠纷案。
TCL集团主管中国业务的副总裁韩青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后台技术合作方面,TCL互联网电视只选择拥有合法资质的业内一流公司合作,此前从未听说过优朋普乐,与之也没有任何形式上的接触,TCL内部人士直言,“我们不清楚该公司的动因。”
韩青还表示,TCL坚决支持正版,打击盗版。据了解,与TCL互联网电视进行后台服务合作的公司,均有广电总局颁发的相关合法资质,TCL与之签署有正式版权保护协议文本。在未来的版权保护方面,已与华纳等众多国内外影视公司商讨版权保护措施。为此TCL投入了大量研发经费开发内容数字版权加密和保护技术,韩青表示:“一旦发现我们的合作商确实存在侵权盗版行为,我们也将诉诸法律手段,坚决维护正版权。”
彩电厂家新商业模式
中国首例“互联网内容版权”纠纷,使得当下正红火的互联网电视,再度受到关注。
据了解,所谓互联网电视,是以机顶盒或带上网功能的电视机为载体,消费者通过IP网络,点播、下载或在线观看等方式来实现对互联网节目内容的观看。
两三年前,彩电厂家就推出过融合内容的彩电产品,如创维的酷开电视,可通过将影片植入U盘,再插入到电视里进行观看;海尔推出过流媒体电视。到今年3月,海信、TCL、长虹、海尔等彩电巨头与新浪、搜狐、迅雷等内容提供商合作,相继推出了多款互联网电视,并纷纷将业务深入到内容领域,彩电厂家的新商业模式正式浮出水面。
目前,彩电厂家提供内容服务有两种途径。一是关注电视本身的网络化功能,内容与门户网站合作,巧借门户资源。如海信推出的蓝媒电视,通过与新浪合作,一键点击“e”标识自动链接,着重打造1080P高清格式;TCL互联网电视将重点放在高清下载上,接上网线MITV可实现“边看电视边下载”等功能。二是在内容上做文章,投入巨资自建内容频道,就是自己也成为“内容供应商”。如为配合“酷开电视”的销售,创维3年前就与朗科投资超过1000万元,打造了视频下载网站“酷开网”,并进行了收费尝试。今年,酷开网又与迅雷、土豆网开展全面合作,集成网络内容。长虹则耗资1.5 亿打造“乐教”平台,提供包括娱乐、影视、教育、生活百科、健康等方面的内容。
视像协会力挺互联网电视
互联网版权一案,无疑波及到众多正涉足互联网电视领域的彩电生产企业。此案爆发,TCL、创维、康佳等六大国产彩电企业就集体上书工信部,要求扶持互联网电视,以寻求行业主管的支持与保护。8月21日,工信部直属的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代表6家彩电企业正式向广电总局递交了名为《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意见回复。
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希望广电总局扶持互联网电视的发展,建立有效的监管方式;希望能以彩电骨干企业作为主渠道,从技术等方方面面协调互联网电视健康发展。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两个月前,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已对互联网电视进行了市场调查,结论是“三网融合是方向,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互联网电视是彩电行业的发展方向。” 记者赵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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