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于近日出台。据了解,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确定的立法项目共64件,其中本届任期内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49件,研究起草、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法律草案15件。《电信法》被纳入立法规划,将在本届人大任期内提请审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常务副主任陈育平在“2008移动终端市场与业务创新论坛”上表示,《电信法》制定工作已处在补充和完善阶段,预计将于2009年出台。他表示,电信市场需要一个完整的游戏规则,而目前规范电信市场的仅有一个电信管理条例,这已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
《电信法》草案从1980年即开始起草,1988年被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并于1993年和1998年分别列入第八届和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但一直未能进入到立法的核心程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05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公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立法计划》,《电信法》首次进入初次审议法律草案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