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四川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的深入开展,四川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领导小组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经过多次调研和论证,制定出台了《四川省电信基础设施共享租金指导价格(试行)》,使全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步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该指导价格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切合实际,公平合理。在反复论证了各运营企业各项资源的建设成本,参考全国其他省份已发布的共享指导价格,并结合四川省通信建设和资源分布的实际情况基础上确定了共享租金价格。四川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领导小组明确该指导价格为四川省电信基础设施共享租金上限,仅适用于指导四川省三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间结算电信基础设施共享租金。电信运营企业间在确定电信基础设施共享租金时,应首先以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价格为准;在双方协商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时,依据“指导价格”协商执行;协商不妥,领导小组按照“指导价格”进行裁定。
二是涉及面广。涵盖了包括铁塔、杆路、管道、机房、电力接入、光缆等资源。
三是促进了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四川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领导小组在出台该指导价格时明确要求,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已实施共享但尚未结算租金的,遵照此指导价格于本年度内完成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