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试点方案下发后,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惊呼——“广电完胜”。广电个别官员在不同场合也高调宣称他们胜出。事实果真如此吗?据了解此方案制定详情的有关专家透露,最后的方案绝非一个输赢失衡的方案,而是一个最大限度兼顾各方利益、力求实现“多赢”的方案。
站在国家的高度,最大的受益者当然是老百姓,而相关产业也将借此开辟新的市场空间。试点方案一举打破了1999年原国务院82号文确定的广电、电信互不进入的僵局,使得停滞十余年之久、社会强烈关注的三网融合变成现实,此举对我国信息化建设的意义怎么评价都不过分。而对于广大老百姓来说,他们将能够享受到“一网多用”带来的价格低廉、丰富多彩的信息服务和电视节目,满足他们日益多元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三网融合的破冰,无疑将使网络升级改造、应用研发和内容创新步伐大大加快,为终端产业、内容产业、相关技术和应用服务行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会。
对于三网融合进程中的博弈双方——电信、广电两大行业而言,又有哪些得与失呢?有关专家仔细研究该方案后指出,这是一个双向进入力度相对有限的阶段性方案,无论广电还是电信都可谓“各有所得,各有所失”。双方都得到一些新的业务和市场机会,而彼此最想从对方手中拿到的“牌”却都没有拿到,因此谈不上所谓的“电信完败”。这也正是该方案兼具改革和调和色彩的奥妙之处。说到底,在广电、电信双向进入的初始阶段,政策的拿捏是极有分寸的,是积极稳妥的,而随着试点规模的逐步扩大,双方进入的深度和广度必将有更大的突破。
专家指出,在此次试点方案中,广电获得了增值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其中最重要的是互联网接入和国内IP电话业务。增值电信是早已向全社会甚至是外资开放的业务,广电的进入对电信谈不上有多大冲击。在互联网业务方面,广电、电信争议的焦点是国际出入口局、有线网全网络的互联网接入以及IP电话的放号权。从试点方案看对此并未有明确表述,这表明双方认识仍存在分歧。专家认为,电信监管部门在许可证审核发放时很可能将写明特别规定事项,比如广电机构经营IP电话时只能开展PctoPc业务。据悉,广电部门在起草方案过程中,非常希望能写明互联网接入业务可以基于有线电视全网络(包括接入网、城域网、骨干网)来提供,但未获电信认可。最后广电仅拿下了“用户驻地网”业务经营权,下一步这可能构成对电信企业的直接挑战。
电信方面则获得了非时政广电节目生产制作、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公网音视频节目服务、IPTV传输和手机电视分发等业务的经营权。其中,非时政广电节目制作和互联网音视频内容等业务早已向社会开放,对电信来说意义不大。电信关注的焦点是IPTV和手机电视,特别是集成播控平台,但此次却只获得传输和分发服务。对于电信而言,部分内容的集成播控无碍于文化安全,对广电的现有内容体系也是很好的补充,就像“大水库”下面的“小水库”,还有利于业务和应用创新。但广电对这个“命根”业务寸土不让,哪怕是出让一小部分。专家指出,这一结果也在预料之中,因为文化安全的考量毕竟是影响决策的最重砝码。但值得关注的是,方案中明确提出电信可以提供部分节目源和EPG条目,并鼓励电信和广电在用户端、计费管理等环节开展多种形式的合资与合作,据悉这也是经过反复的博弈才得到的,这实际是对早期三网融合实践中上海和哈尔滨模式的肯定,为下一步试点政策的突破留出了宝贵的空间。
即将开启的国家级三网融合试点,堪称我国信息网络和内容产业一次战略性的结构调整。在调整之初,决策层对广电、电信两大产业表达了相当的“爱护”和“鼓劲”,让他们在沐浴“阳光雨露”的同时,每一方的核心利益都不至于受到过大影响,这有利于凝聚共识、减少阻力、加快结构调整的步伐。但面对这次历史性的产业结构调整,即使国家的关爱再多、政策的保护再有力,对于承担三网融合重任的运营主体而言,如果没有前瞻性眼光,过度依赖政策而漠视市场需求并缺少创新能力,无疑仍将被市场无情地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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