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6月6日国务院三网融合领导小组开会,明确广电总局获得全国互联网宽带接入业务,以及此前坊间盛传将划给电信运营商的IPTV节目内容播控权。相关人士表示,本月18日前各省市提交试点申请,25日批准开始实施。
此次三网融合最后定论的最大焦点莫过于对于电信业广泛关注的IPTV也有了定论,电信仅提供通道,广电负责管理和内容审查。
电信专家付亮在接受《通信产业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过博弈后达成折中的方案在意料之中,应该是电信和广电双方各让一步,不过可能有的步子大,有的步子小,“从消息中还看不出广电在哪里让步了”。付亮表示,电信和广电争夺的就是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管理,而且原本就没有胜算。最终结果几乎肯定是电信运营商退出这个领域,“另一方面,广电将面临和互联网公司直接竞争,广电劣势更明显。”
另一位没有透露姓名的电信专家也撰文表示,广电行业很难成为最大受益者。“广电部门和电信部门一个最大的区别是广电部门不是靠经济指标考核的,从互联网视频和互联网电视的历程就可以看出,在广电发放牌照后,市场规模和参与厂商数量整体在下滑,而且今后只可能继续减少。加强管理比市场经济效益对广电行业而言更为重要。”他表示,广电传统业务是永远不可能开放的,广电可以拿出对外合作的肯定是新获得的电信经营资质。而广电行业本身又缺乏市场经营能力,最终获益的会是借此进入电信市场的地方力量和民间资本。
对于运营商而言,业内专家普遍认为“电信行业几乎没有得到利益”,但“也在意料之中”。上述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表示,在这次博弈中,电信行业获得的几项权力其实价值有限。首先,内容的制作权本身就是开放的,有没有三网融合电信企业都可以参与其中;其次,互联网视频的权力几乎也是对社会开放的,几百家企业已经获得经营权,这些企业其实从市场上获得的利润极为有限,即使电信运营商获得了也难以作为利润增长点;而真正还有一些商业价值的是IPTV和手机电视,按照广电的条件,电信只获得其中利润最薄但需要投资最大的传输权和分发权,而且内容和用户都要求广电企业掌握,电信企业基本上没有什么盈利的可能,也没有自行发展的可能,
“这种情况在全球的IPTV中是唯一的”。该专家表示,即使上述权力都给了电信企业,能带来的市场价值也是微乎其微。而广电需要的是全部电信业务的经营权,仅其中宽带接入和语音业务的市场价值有多少相信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计算出来。至于近期热炒的内容集成播控更是一笔糊涂帐,电信希望在广电掌握自己内容的同时,“业界一直在传说有个十分之一的红线,也就是IPTV的用户量不能超过数字电视用户量的十分之一。电信运营商就算是捆住手脚跳舞也是被限制在一个小范围内。很难想象电信运营商对这种格局下的三网融合会感兴趣。”
付亮表示,运营商需要换一个方式来为用户提供内容,例如通过互联网。“未来的终端肯定是能看电视的电脑远远超过能上网的电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