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有媒体报道,家乐福集团与台湾中华 电信结盟进军 移动通信市场,即采用虚拟 运营商技术伙伴的合作模式,提供移动通信服务。早在数年前,家乐福就已经与许多欧洲电信运营商合作推出过类似移动服务。
而在国内,作为曾经承租运营商 宽带资源,并通过自有品牌向消费者提供电信服务的虚拟运营商,只能算作曾经的“辉煌”。而对于时下 重组后形成的均势电信市场,是否可以再次引入虚拟运营商呢?
虚拟运营商和基础运营商抢食?
2003年前后,随着 中国电信市场的竞争白热化,中国电信市场上出现了以263、腾讯为代表的“虚拟运营商”,当年,263和中国 网通合作,开展了96446长途 IP等话音业务。但这仅是短暂的辉煌,没过多久基础运营商就收回了向虚拟运营商租用的 网络。
政策的不明确和想要圈住更多自己的用户成为运营商拒绝继续合作的理由。
基础运营商的目标是以更低的成本争取客户和长久的留住客户,这是需要提供深层次的服务来创造额外的价值。而虚拟运营商的目标是寻找合作伙伴以便可以接入它们的网络,为自己带来利润。
在国外的电信市场,很多基础运营商愿意接受虚拟运营商,是因为虚拟运营商可提高基础运营商的网络利用率并可带来利润,可以帮助基础运营商发展并巩固用户,并且可以协助基础运营商打入新的市场。
而我国的基础运营商却另有考虑。
“虚拟运营商将会使基础运营商失去对用户的直接控制,这对与习惯吃独食的中国基础运营商来说,似乎很难接受。”易观国际高级分析师邓中元表示,“而且,目前话音业务仍然是基础运营商的核心业务,虚拟运营商在这个领域和基础运营商抢食显然不可能成功。”
一位原虚拟运营商内部人士曾经公开表示,在现在的政策情况和市场情况下,国内的基础运营商都还抱着只有在用户开发受阻、迫不得已时才需要移动虚拟运营商的观念。而在政策不能强制基础运营商向我们租售网络的情况下,无论我们与哪家运营商合作,都不太可能成功。
而对于基础运营商来说,单纯认为它们不接受虚拟运营商也未免显得有些偏激。中国 联通一位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从市场角度看,现在引入虚拟运营商的时机还不成熟,一旦基础运营商之间的竞争进入白热化阶段,监管层引入虚拟运营商,基础运营商自然会接受。
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 陈金桥在接受《中国通信》记者采访时指出,“表面上看,虚拟运营商的进入将会影响到基础运营商的业务。但是,未来的电信竞争是立体化的差异竞争,是虚拟运营商和虚拟运营商之间在业务上的竞争,基础运营商和基础运营商在网络设备上的竞争,而虚拟运营商和基础运营商则是一种合作共赢的关系,二者之间并不存在竞争关系。”
引入虚拟运营商时机未到
而 3G时代即将步入,运营商对于作为能留住用户的业务上的争夺将比网络上的争夺要来得更凶。
对此,上述专家均认为,目前中国电信市场再次引入虚拟运营商的时机仍未成熟。
邓中元指出,如果国内要引入虚拟运营商,至少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第一是基础运营商的网络资源过剩,出现资源浪费的情况,政府为了有效利用网络资源而开始允许虚拟运营商进入市场;其次是基础运营商的竞争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格局,在缺乏有效的市场竞争刺激措施的情况下,国家管制机构也会考虑引入虚拟运营商来增强市场的竞争。
目前,运营商重组刚刚结束,三大运营商都面临着3G网络的建设和新的全业务市场竞争。陈金桥认为,目前国内市场仍然处于一个不稳定的状态下,电信市场的竞争环境在重组之后已经得到了有效的改善,市场竞争在短时间内还不会出现白热化的局面,运营商依然能够直接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同时,3G市场的发展初期很难出现运营商网络资源闲置而造成的资源浪费现象。所以,监管层目前还不会引入虚拟运营商来刺激竞争和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陈金桥同时表示,“一旦电信市场的竞争进入白热化阶段,在基础运营商将很难提高客户满意度的情况下,运营商自然就会选择同虚拟运营商合作,开展下线业务服务合作。而这时,监管层为了刺激有效竞争,促进电信业发展,也就自然会放宽准入政策,引入虚拟运营商进入电信市场。但是在目前看来,时机还并不成熟。”
而对于想要成为虚拟运营商的企业来说,现在在政策不明朗的情况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上述原虚拟运营商内部人士曾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电信业务被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两种,其中并没有提到虚拟运营这种介于基础电信与增值电信业务之间的业务种类。使得我们这些没有名分的移动虚拟运营商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一边一厢情愿地与网络运营商展开合作,一边提心吊胆地开发用户,生怕哪天出台一条新政策便会把自己辛辛苦苦开发的用户悉数拱手让人。 |